情况反映2015年第8期(总第112期)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做好2016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指出,从2016年起所有高校都要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对全体学生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
通知要求,对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开设创业指导及实训类课程。对已经开展创业实践的学生,开展企业经营管理类培训。要广泛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支持高校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高校要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并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表彰在创新创业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通知强调,要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状况统计指标体系。从2016年起,各地各高校要重点统计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暂不就业毕业生等指标。建立三级联动机制,辅导员及时了解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和意愿,院系认真核实汇总就业数据,学校实时更新就业监测系统相关信息。高校要有针对性地加大对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的指导服务力度,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对于就业困难毕业生,教育部要求做好帮扶工作。“要准确掌握家庭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农村生源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各类就业困难群体的具体情况,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通过开展个性化辅导、组织专场招聘等活动,做到精准发力、精准帮扶。各地各高校要积极协调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做好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和发放工作。”通知表示。(信息来源:《光明日报》)